在重大事项公布的前一个交易日买入宝新能源23.3万股,8月10日,宝新能源副总经理张剑峰涉嫌内幕交易,被深交所给予了公开谴责,其将近3000万元的股权激励或将因此化为泡影。
深交所表示,经查明,张剑峰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在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内买入了本公司股票23.3万股。
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张剑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其上述违规行为和谴责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同时,宝新能源也于8月11日发布公告称,在接到副总经理张剑峰辞呈后,经慎重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张剑峰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一切工作的请求。
据了解,张剑峰今年5月29日上午分三笔购入了本公司股票23.3万股,均价22.34元,成交金额52万元。两天之后,宝新能源就公布将投资参股国都证券公司的计划,其拟以自有资金以3.50元/股的价格认购国都证券非公开募集股份5000万股。当时,深交所就开始调查此事,并在6月初向张剑峰发出了《处分事先告知书》。
颇有戏剧性的是,张剑峰将因受到交易所谴责,无法享受宝新能源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宝新能源2006年实施的10股送10股的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同时做了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1元/份,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调整为5400万份。
然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亦明确,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此种情形的,其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在宝新能源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张剑峰被授予220万份股票期权,仅在2007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7日的第一个行权期里,张剑峰将可行权20%即44万份。而张剑峰目前被深交所公开谴责,而且辞去高官职务,这意味着其失去获得200万份的股权激励资格。以上周五宝新能源的收盘价18.93元,这220万期权可获得将近3000万元的收益。
作者:巩万龙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