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欢迎大家参加由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委员会组织的午餐会,我们今天的题目是《物权法》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影响。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嘉宾。今天我们是由国内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主席、创办人王俊峰先生做主持人。还有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肖志岳律师,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谢丽娜女士,还有北京赵小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赵小鲁律师。还有我们的特邀嘉宾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晓东女士,还有搜房新房集团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唐美华。
图: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委员会执行秘书长王红 |
【王俊峰】各位理事、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各位来参加这个活动,我们今天的活动是一个午餐会,题目是有关《物权法》的。大家都知道经过激烈的争论伴着殷切的期盼,而且经过了8次审议,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表决,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当时的赞同票有2799票,反对票是52票,弃权票是37票,应该是绝对的高票通过《物权法》。为什么《物权法》有那么多的争议?因为大家都知道《物权法》涉及到国家法律体系最根本的部分。我们通常说《物权法》跟《合同法》是国家经济法律体系最大的两个支柱。
图:金杜律师事务所主席、创办人 王俊峰 |
【王俊峰】还有人们关心的是《物权法》涉及到了国家的经济体制和老百姓最根本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物权法》是有深层面的政治意义,将对我国未来的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可以说是步向现代民主社会起点的基石之一。大家知道一个民主的国家的人权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是它的最核心的东西。我们国家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发展,《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可以说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应该是有基础性、方向性的一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