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证券频道 > 证券要闻_证券频道

关于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保发[2007]79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证监发[2007]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关于发布实施〈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07]268号)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计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现将证券公司首次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时间、路径、材料报送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时间

  证券公司应在2007年8月30日之前缴纳2007年上半年应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二、划款路径

  证券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应缴纳的资金按以下路径划转我公司:

  账户名称: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00 1020 5000 5908 2058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三、材料报送

  证券公司应在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同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报送《保护基金预缴申报表》、中期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

  联 系 人: 丁伯轩 赵冬薇

  联系电话:010-8806 0248 8806 0098

  工作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4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胡立善)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应在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