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21日消息: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进入一周年倒计时,奥运商品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一些打上专用标志的商品并未经过奥组委授权,且做工粗糙——
奥运福娃、奥运服饰、奥运陶瓷、奥运书包……2008年北京奥运会进入倒计时,奥运商品纷纷现身市场。
然而记者发现市场上也出现了不少商品乱搭奥运车,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奥运经济,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奥运产品“自主研发” 记者近日来到天津市一大型批发市场,发现市场中不少商品都打上了奥运标志。这些印有“奥运五环”和“beijing2008”的雨伞、拖鞋,印有福娃图案的文具等产品还真吸引了不少消费者。正在一个摊位前挑选雨伞的消费者对记者说:“现在各种印着奥运标志的商品比较招人喜爱,打一把这样的雨伞走在街头显得更入时。”当记者询问她是否知道这种商品应该得到奥组委的特许时,她表示没想过这个问题。在一个热闹的夜市里,记者看到举着“五环”和“福娃”T恤大声叫卖的商贩有好几个。“十五块钱一件,太便宜啦!批发价啦!”可仔细看一看这“批发价”的奥运T恤做工极其粗糙,根本不可能是奥运特许商品,看来是属于“自主研发”的奥运商品。此外,一些仿冒的奥运纪念品,包括福娃的毛绒制品和玩具、钥匙链等,价格都在1元至5元左右,做工也很粗糙。
不经授权乱用属违法 据天津市一家奥运特许专柜的销售人员介绍,真正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只能在专门的奥运商店、专柜买到,其它未经授权的商家销售此类产品均属违法行为。记者在北京奥运会官方网站上查到,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零售店天津有23家;“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贵金属纪念币”经销商名录上天津仅一家;吉祥物运动造型纪念章、金银牌及奥运银盘销售点天津有两家。
据介绍,奥运会标志受知识产权保护,只有授权的、赞助或奥运合作伙伴企业才能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否则在商业活动中进行使用属违法行为。在国际上,不仅五环标志不能用,即使“奥运”、“08”的字样都不能出现在非奥运赞助商的商业活动中。导致这些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在于许多商家对奥运会的运作规则缺乏了解,对有关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规定也几乎一无所知。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善意地使用,是为了营造北京奥运的气氛。但也有一部分人是为了促销商品,甚至误导消费者以为是奥运会的赞助商或指定商品。
防伪标签要看仔细 据北京奥运会官方网站介绍,关于奥运特许商品,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主要特征来识别防伪标签:标签正面开窗安全线的全息图案中含有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图案;标签正面下方有凹印隐形文字,将标签置于与目光平行的位置,面对光源即可看到“beijing2008”的字样;标签正面中部有一组凹印手感特征,用手触摸时有明显的凹凸感。同时消费者也可登录https://www.beijing2008.cn来查询购买的商品是否被授权使用“奥运标志”。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