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索佩敏
中联重科今日公告称,2007年8月15日,中联重科与美国常兴实业有限公司独资企业湖南泰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泰嘉新材拟以5445.14万元收购中联重科湖机分公司锯床锯带生产相关资产及负债,中联重科以其中的3840万元投资泰嘉新材,泰嘉新材获增资后,中联重科占泰嘉新材32%的股权。
中联重科表示,公司于2006年10月9日披露,拟与泰嘉新材合作成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经双方协商,同意以泰嘉新材为基础进行增资扩股,即泰嘉新材收购中联重科所拥有的湖机分公司锯床锯带生产相关资产及负债,收购款项作为中联重科投资泰嘉新材的出资。2007年7月13日,中联重科将上述相关资产及负债在湖南省产权交易所进行了挂牌出售。
此外,中联重科保留拟出售资产中的1597.43万元应收账款所有权,以冲抵泰嘉新材相应的1597.43万元收购款支付义务,泰嘉新材受中联重科委托履行催收该应收财款的义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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