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22日)获悉,南京市132名投资者告东方电子一案,经过长达4年的艰难审理后,终于有了调解结果。南京市132名投资者最终将获得约合260万元的东方电子股票的赔偿。
“我昨天刚从青岛把民事调解书带回来,南京132名投资者获得东方电子集团赔偿的东方电子股票,9月30日前会转入投资者的账户。
我们代理律师本案的代理费,也是用东方电子的股票进行结算的,股票以每股人民币6.39元计价。”昨日,代理南京股民“东方电子索赔案”的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记者说。
据了解,东方电子自1997年4月至2001年6月虚构公司利润,欺骗投资者高价买入东方电子股票。公司原高管隋元柏、高峰等人已被判刑和罚款。2003年,南京135名投资者集体向东方电子集团提起索赔诉讼。
参与起诉的投资者有3名无法获赔,主要是因为其交易日期与法院认定东方电子虚假陈述的日期不符。
据介绍,此次起诉的132名股民,平均赔偿幅度是经过精密测算的,比如股民在上证指数1000点的情况下,以10元一股的价格购进股票,如果上证指数跌到800点,股民以5元一股的价格抛出,每股赔偿需要扣除20%的系统性风险。此次南京市132名股民中,最高的赔偿幅度超过100%,而最低的赔偿幅度只有40%,都是经过电脑周密测算的。(记者秦宵喊 于世卿)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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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