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出公告,要求持有2007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200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
配额再分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9月1日至15日申请者需以书面形式递交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9月1 日开始各地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计算机管理系统分别进行申报
9月20日前 各地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将申请按时间顺序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10月1日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关税配额再分配的结果通知到最终用户
另据了解,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以及各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以及各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