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3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下称:兴龙珠宝)向中国农业 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下称:农行盘龙支行)申请一年期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的议案,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息为7.182%,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已与农行 盘龙支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意将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农行盘龙支行,为兴龙珠宝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9月11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第二项议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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