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停牌,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终于接近尾声。昨日,东方电子股价开盘即封于涨停。
此案自2003年2月8日在青岛中院受理首起起诉并立案以来,截至诉讼时效到期后的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全国6989名原告的起诉,立案2716件,涉案总标的4.4242亿元,审理期长达四年半。
7月28日,原被告双方在青岛中院签署了框架性赔偿协议,东方电子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以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每股人民币6.39元计价,向适格原告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赔偿责任,赔偿每股价格按6.39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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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