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用自有资金分别按照评估值为基础收
购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方香江)持有的临沂香江商贸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临沂香江)60%股权、新乡市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乡香江
)90%股权、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南昌香江)60%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全部
完成。
公司已将上述股权收购价款共计226043867.95元支付完毕。根据公司与
南方香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所产生
的损益由南方香江根据其持有目标公司(临沂香江、新乡香江、南昌香江)持股
比例承担或享有。因此,所收购的上述三家公司尚需以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进行
审计,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后,公司再按照协
议进行股权收购价款的相应调整。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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