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 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向控股95%的子公司南京高陶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参股20%的 联营公司南京金陶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短期资金,金额分别为4500万元、2019万 元;资金使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作适当上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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