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前,收到唯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控股股东”)的通知,截止2007年8月27日,控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11,78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
    控股股东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96,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12%,其中的17,025,000股于2007年8月9日可上市流通。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尚持有公司185,067,0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35%,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数5,242,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公司将持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公司股份情况,并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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