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刘秀浩
昨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情况”举行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证实,建设部独立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早报财经版8月24日独家报道),已经获得中央编制办公室批准。
关于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的职能和工作方向,齐骥并未作详细介绍,他说,“我想从名字上,大家就能够理解它需要做什么。”早报记者了解到,这一独立司由建设部住房与房地产业司旗下的住房保障处以及公积金管理司等部门联合组建,预计将在年底挂牌办公。
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部新设职能部门
按照现行的管理架构,全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一直由建设部住房与房地产业司主管,设一名分管副司长,具体工作由住房保障处完成,编制工作人员不超过7人。
据了解,自2006年开始,国务院开始要求各地方逐一上报住宅发展规划,仅处理这其中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备案材料,住房保障处已捉襟见肘。
业内人士表示,建立住宅保障的专门机构是推进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部分。目前,中国并没有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反映在建设部就是没有相应的职能部门,成立这样一个职能部门,职责就是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每年要向人大报告
专家表示,并不可能单纯依靠建设部建立这一全新部门,来解决和推进住宅保障问题。住宅保障体系的关键还在于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
8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齐骥昨天指出,这次国务院文件首次提出把建立和实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保障制度建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在这之前,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虽然都提过,但没有提到这样的高度———作为政府履职的重要而严肃的任务。
国务院24号文提出,城市人民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要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报告。
齐骥昨天也谈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监督指导,纳入对市县政府的考核。城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有关的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检查。齐骥还表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并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保证供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费、政府性基金。同时,要求加强规划设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功能质量。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