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第五届董事会于2007年8月3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授权自贡分公司可在当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办理信用融资业务人民币7700万元,同时授权自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炜先生签 署相关融资文件,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生效,自贡分公司向当地银行 办理贷款仍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逐笔授权。
    二、决定于2007年9月17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7年9月17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6日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授权自贡分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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