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9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节能灯泡再征收一年的反倾销税,到期后自动取消。此举一出,立即招致各方广泛批评。
本报资料照片目的帮助欧盟企业“平稳过渡”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约翰内斯·莱滕贝格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考虑到欧盟的整体利益,欧盟委员会决定向欧盟部长理事会建议,将目前已经到期的上述反倾销措施再延长一年。
他表示,欧盟委员会上述建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欧盟企业在变化的市场形势下实现“平稳过渡”。
欧盟委员会负责贸易事务的新闻官员斯蒂芬·亚当斯向本报记者证实,欧盟委员会决定,在一年“过渡期”结束之后,该反倾销措施将自动结束,无需再经过审议。他说,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有待批准方能生效。欧盟各成员国有望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作出最终决定,并且一年期限将从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欧盟是从2001年起对产自中国的节能灯泡征收反倾销税的,为期5年。就在此项反倾销措施去年7月到期之时,欧盟又展开为期15个月的调查,调查期间,原有反倾销措施依然适用。
进口商消费者利益受损
在中国节能灯泡问题上,欧盟反倾销政策的缺陷再度成为众矢之的,接连遭到欧盟进口商和零售商、多数节能灯泡生产企业以及环保人士的强烈批评。
目前,包括荷兰飞利浦公司在内的欧盟主要节能灯泡生产商都在中国设有工厂,并将产品出口到欧盟,以降低成本。目前,除德国西门子公司旗下欧司朗公司等极少数企业一直以进口节能灯泡可能威胁欧盟就业为由,积极游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其余大部分欧盟节能灯泡生产企业都希望停征反倾销税。
据飞利浦公司估计,因欧盟对产自中国的节能灯泡征收反倾销税,该公司每年损失高达2000万欧元。飞利浦批评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只是为维护某一个企业的短期利益,是一种倒退的保护主义做法。欧盟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认为,征收反倾销税人为地抬高了欧盟市场节能灯泡的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在继续对中国节能灯泡征收反倾销税问题上,欧盟委员会还面临着一个重要指责,那就是这有悖于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节能目标。欧盟今年早些时候提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同时将能源消耗量也减少20%。而推广节能灯泡,并逐步淘汰白炽灯泡便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然而,欧盟自产的节能灯泡仅能满足其1/4的市场需求,其余必须依赖进口。
反倾销措施得不偿失
自去年以来,欧盟一直试图对自己的反倾销政策进行检讨,而中国节能灯泡案再次凸显了欧盟内部有关反倾销政策的争论。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欧盟企业将生产基地转移到中国等劳动力成本更加低廉的发展中国家,或将生产供应链延伸至海外,欧盟逐渐意识到,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存在很大弊端,结果往往是“宠坏”了欧盟内部那些竞争力不强的企业,而损害了欧盟跨国企业的利益,并“赶跑”了物美价廉的商品。
正因为如此,欧盟贸易委员彼得·曼德尔森去年12月主持发布了一份绿皮书,征求公众意见,对包括反倾销在内的贸易政策展开了10年来的首次大规模评估。其直接导火索被认为是去年早些时候欧盟对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一案。外界认为,曼德尔森此举是希望借用“民意”推动欧盟反倾销政策的调整,以便更多地顾及到从事跨国生产的欧盟企业和欧盟消费者利益。但遗憾的是,公众咨询结果迄今尚未出台。由此看来,曼德尔森要想对欧盟反倾销政策动一次“大手术”依然阻力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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