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以来,我国的石油流通行业被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所控制,民营石油流通企业在夹缝中举步维艰。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应剑指“两大”还是期待国家政策的倾斜?
“2007中国石油流通行业发展高层论坛”日前在北京举行,来自20多个省市的民营石油流通企业代表及专家学者就此进行了深入探讨。
民营油企处境尴尬 “1998年时的3340家民营石油批发企业目前只剩下663家,其中经营情况较好的实际上只有一二百家,民营加油站也从5.63万家减少到4.5万家,民营油企每年上缴给国家的利税由原来的1000多亿元下滑至400多亿元。”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告诉记者,政策的调整一改原有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流通公司的平等地位,切断了民营石油流通企业的供油渠道,使民营石油流通企业陷入了“无饭可吃”、“无油可供”、“难以为继”的困境。
“目前这些企业只能靠拉关系、走后门搞点油源,勉强生存下来,不少企业不得不另谋生路,甚至有些企业以打包捆绑的方式卖给外资石油巨头,使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安全及能源安全受到威胁。”赵友山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虽然国务院曾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即将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第47号文件也提出“继续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私有财产和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但政策的出台似乎并没有改善民营油企目前的困境。
“由于没有油源,民营油企生存困难,80%左右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已经垮掉。”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告诉记者,“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我国民营油企将很快从市场上消失,直接后果就是:没有竞争,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将更为低下,油价将不断提高,而消费者将最终为此"埋单"。”
民营油企的内忧外患 参加论坛的不少民营企业代表对记者表示,由于政策落实困难,民营油企依旧生存在夹缝中,油源的紧缺已经导致很多社会加油站负盈利。
“民营企业没有油库支撑,批发业务规模有限,资源紧张时部分零售企业的油源就没有保障。”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雍世胜对记者表达了他的烦恼。
山东济滨良岸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健说,由于绝大部分油源始终掌握在中石油和中石化这两大集团手中,加之中国石油对外贸易体制中,国有贸易与非国有贸易、原油与成品油的严格区分使得即使获得非国有贸易资格的民营油企,也会由于进口配额的限制而经常处于“饥饿”状态。
“根据目前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民营油企以稀缺的非国有贸易资质进口的原油,必须悉数进入两大集团的炼厂加工,这不仅制约了民企的进口积极性,更成为"油荒"诱因之一。”
王健表示,在成品油非国有贸易的进口中,除燃料油外,汽油、柴油、煤油等品种市场化程度非常低,这进一步制约了我国的石油流通体制的完善。
就在民营油企遭遇两大集团打压的同时,他们还面临着来自外资的竞争压力。2006年底颁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被普遍认为是我国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进一步扩大石油市场开放的标志性规章。周天勇就此表示:“开放将改变国家同意配置原油资源和成品油集中批发的格局,引入更多竞争,使市场主体多元化,但外资的进入也会给国内石油企业,尤其是民营油企带来不小的压力。
“我国民营油企如今面临着来自国内两大集团和外资石油企业的双重压力。”赵友山如此判断。
呼吁打破行业垄断 对于民营石油企业的尴尬境地,一些人将其归咎于中石油和中石化为代表的国有石油巨头长期以来在我国石油流通领域的垄断地位。然而雍世胜却认为,不能把矛头完全指向两大集团。雍世胜说:“中石油、中石化只是政策的执行者,而非制定者,体制的原因是导致目前石油流通领域问题的最主要原因。”
除此以外,石油流通领域“反垄断”的声音也随着8月30日《反垄断法》的通过而显得格外集中。将于明年8月1日施行的《反垄断法》禁止大型国有企业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并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反垄断法》为民营油企反对成品油流通领域的垄断确立了法律依据,民营油企在必要时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王键说。
中国民营研究学会会长保育钧则表示,《反垄断法》没有对行政性垄断作出规定,也没有具体机构执行,所以对于民营油企而言,这部法律对于反对石油流通领域垄断问题并不会有显著作用。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本土石油勘探开发以及石油流通领域中,私人中小石油公司扮演着重要角色。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向记者展示了这样一份数据:美国加油站竞争激烈,六个最大的石油公司所占加油站市场份额还不到30%,70%的加油站是由很多中小的个人企业经营;与此同时,日本加油站也是由27家石油公司组成;英国11家大的公司占的份额也只有60%。
“民营企业往往会比国有企业做得更好,因为市场需要竞争,只有充分竞争才能做好市场。”海闻如此表示。
民营油企向外资“打包” 记者了解到,由于没有足够油源,生存极度困难,多家民营油企开始集体“打包”出售给外资。赵友山向记者透露,目前已有几十家外资企业与民营油企签署了合作意向。
“民营油企一旦大量卖给外资企业,无疑将加速外资顺畅便捷的进入我国石油流通领域,从而对国内石油企业造成冲击。”赵友山如此表示。
“民营油企向外资"打包"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任玉岭建议,国家每年应拿出1000万到2000万吨成品油,并以合理的价格供应给民营石油流通企业;同时,国家可考虑适度放宽政策,赋予民营石油流通企业一定的进口石油经营空间,以此确保国内民营流通企业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另外,如果不能保证向民营石油流通企业供应油源,也不能允许其进口石油时,应该通过对民营石油流通企业进行评估后,让两大集团对其重组和收购。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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