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友
*ST秦岭今日公告称,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及铜川市国资委已就秦岭水泥国有控股权转让的有关原则形成一致意见,并就转让协议等问题在与有关受让方进行进一步洽谈。
*ST秦岭于2007年 8月8日公告披露,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及实质控制人铜川市国资委正就秦岭水泥国有股权转让事宜与有关受让方进行商谈。
据称,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本次股权转让所得全部价款,除解决自身问题及安置职工外,其余资金合理注入上市公司,用于支持*ST秦岭的改革和发展。
此次的公告表示,鉴于*ST秦岭股权转让、资产质量改善、经营业绩提高、再融资等事项,涉及面广、细节问题较多、决策程序较为复杂,尚需与有关方面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近日待上述转让协议签订及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并复牌。(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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