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于2007年9月4日接到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内容如下: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用来认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部分A股股 票的股权与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清华亚王液晶材料有限公司存在 权属纠纷,本所已代理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该案,案号为DF20070416。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联系确认,清华控股也于9月4日收到仲 裁通知。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