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锦
诚志股份(000990)今日公告,9月4日,公司接到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律师函显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用来认购诚志股份非公开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的股权与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清华亚王液晶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权属纠纷。
长安律所已代理九龙电力集团对清华控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该案。
与此同时,清华控股也表示,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通知,九龙电力集团对该公司拟注入诚志股份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提出权利主张。清华控股认为九龙电力集团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拟注入的资产不存在法律瑕疵,该公司将积极应对该事项并尽快予以解决。
资料显示,清华控股直接持有诚志股份22.3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6.6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7月31日,诚志股份公告,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约3.05亿元,主要用于对子公司的增资扩建项目。
拟非公开发行的8,000万股中,清华控股、石家庄市永生实业总公司拟以其合计持有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价认购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总数中的5,400万股,清华控股现金认购募集现金股份数的20%,其它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剩余部分。
清华控股持有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34%的股权及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34%的股权,清华控股以这两家公司股权和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56万股。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清华控股将持有诚志股份总股本比例达24.14%。
而本次涉及仲裁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和销售单晶,属于精细化工业务,单晶主要销售给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交易之前,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市永生实业总公司持股66%,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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