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某支行受理某公司500万元的贷款申请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该企业的信用报告,了解到该公司曾于2006年8月因排污超标遭到当地环保局重罚,因而拒绝了企业的贷款申请。自今年初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央行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作为贷款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来,到7月份,已有近1
5000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进入数据库,为商业银行防范因企业环境违法带来的信贷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持。
今年以来,为积极做好节能减排的金融服务工作,央行除了加快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外,还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窗口指导,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一方面央行及时制订和调整了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研究制订了促进钢铁、铝工业、煤炭、水泥、纺织、铅锌等行业的结构调整政策,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政策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另一方面,央行还提出要不断提高强化对技术创新的金融服务水平。央行要求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各商业金融利用政府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技术与产业化的支持;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加强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
央行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与环保、银监等部门的合作范围,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认证、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及生产能力过剩行业中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信贷投入,促进经济、金融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有效规避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政策性风险,央行提出是否可以通过探索财政贴息等做法,建立起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这些项目的投入;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标准,使金融机构在落实相关政策时能够有的放矢。(温源)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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