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旗下两大上市公司华电国际、华电能源昨日双双披露将参与成立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表示,由于新能源公司属于国家目前大力支持和鼓励的环保节能型发电企业,因此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事实上,此前新能源投资一度在上市公司中掀起过不小的浪潮,那么新能源究竟能给两家公司带来什么呢?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借助专业新能源发电公司进行新能源项目开发和管理,已成为国内主要发电公司(集团)的普遍做法和有效手段。
一方面,投资新能源公司可以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快速拓展发电公司新能源的开发区域和领域,并可分享新能源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成果。另一方面,投资新能源公司将可以使发电公司能够在满足国家有关新能源配额制要求的前提下发展电源项目。
据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国家目前正在制订有关新能源配额制的相关政策,要求未来几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发电运营商,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新能源装机容量。从这个意义判断,在中国大幅度提高新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已成定势,新能源开发也有望成为未来最重要的经济增长引擎。由此,将会给参与其中的企业带来一定的发展优势,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其竞争能力。
该人士还表示,事实上已有不少上市公司为满足未来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要求,率先涉足了新能源投资。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其中真正形成主营业务和给上市公司带来收益的并不多。这一方面是因为新能源的技术突破往往需要至少几十年的持续投入,且要保证有关项目能得到长期稳定的投资,有着一个较长的投资周期。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几乎每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都面临重大技术障碍,其本身也存在不易克服的缺陷。有关研发工作取得的成果离真正的技术成熟和大规模工业应用仍有距离,所以不会投资后立即大规模产生收益。另一方面,任何一种新能源的推广使用,甚至过渡性的能源转换,都涉及配套设施方面的巨大资源投入,这可能会提升企业的成本。
因此,新能源的生产和消费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扶助,比如提供财政补贴,用于减小新、旧能源产品在成本和价格方面的差距,从而削减新能源产品进入市场和扩大市场份额的主要障碍。这对于帮助新能源企业扩大生产,建立支撑新能源工业发展所需的市场规模,是很重要的。总之,随着国家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视,以及我国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日趋紧张,相信新能源是比较好的新兴行业,发展前景看好。因此,从长远来看,对于涉足投资新能源的上市公司,尤其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且经营状况良好的新能源上市公司而言,未来发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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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9月5日,华电国际、华电能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拟成立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该新能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根据出资比例,中国华电集团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华电国际占20%,为第二大股东;华电能源、贵州水电分别占12%;华电工程占5%。此外,按照新能源公司组建方案及发展规划,自协议日期起3年内,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要,注册资本可能增至人民币15亿元,届时,协议方将按现时持股比例出资。
该新能源公司将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含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小水电、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电力生产与销售,新能源应用技术开发和咨询等。
相关政策
2007年6月7日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生产的配额制,强制要求能源企业在其所生产销售的能源产品中,可再生能源要占一定的比例。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史立山说:“国家通过市场的配额制所有的大型能源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要生产和销售一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来给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一个必要的市场。”
以大型火力发电企业为例,配额制规定,在2010年前,企业必须发展一定数量不烧煤炭的发电机组,所占的比例必须达到5%,到2020年企业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装机要达到10%。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将受到相关政策的制约。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风能、太阳能和以秸杆为主的生物质能等等。根据估算,我国可再生能源每年的可获得量至少相当于70多亿吨标准煤,是目前我国年煤炭产量的3倍。但是目前我们开发使用的量还不足十分之一。(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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