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东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万)以及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产)均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Shenzh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
    本公司收到深圳国际的通知,2007年9月10日,深圳国际召开了股东特别大会。由于本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不属于其主营业务范围,深圳国际股东批准授权董事会出售其所持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有效期自通过该议案起计12个月,即由2007年9月10日起至2008年9月9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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