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和有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华西 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99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41%,下称:华西药业 )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700万股及其孳息被继续冻结,继续冻结日期从2007年9 月12日起至2008年3月12日止;鉴于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与 被告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药业、成都达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第三人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有关规定 ,请登记公司协助执行上述股份的续冻。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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