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一级交易商广发证券产品创新部
近日有媒体报道3家基金公司在上电可转债上出现操作失误,因忽视可转债的赎回条款而造成2200万的损失。这件事情再次给投资者敲醒警钟,可转债、权证等衍生品有不同于股票的条款和投资规律,投资风险不仅可能来自买卖的差价,也可能由于投资者没有深入了解这些衍生产品的特点而造成,投资者需特别注意这种差异可能带来的操作风险。
权证本质上是赋予投资者以某个价格买入或卖出正股的权利,对于认购权证来说,权证到期时,如果正股价格高于行权价,一般来说,持有权证的投资者最优的选择还是行权,除非投资者预期正股价格在短期内急剧下跌至行权价以下。同理,对于认沽权证,如果到期时正股价格低于行权价,则投资者一般来说选择行权是有利的。以9月5日到期的国电JTB1为例,其行权价为4.77元,也即是说,持有该权证的投资者有权在行权期内以4.77的价格买入国电电力,而国电电力的股价从八月底至九月初都在15元以上,正股价格远高于行权价,投资者行权是绝对有利的。假设投资者9月4日行权获得国电电力股份,9月5日以当天的收盘价16.43元卖出去,每份权证行权的收益可以达到11.66元(16.43-4.77)。以此计算没行权的96万多份国电认购证,投资者总共错过了1128万元的潜在收益。同样,如果对毫无行权价值的招行CMP1错误行权,以30多元的价格从市场上买入招行,再以5.45元的行权价卖给权证发行人,显然是十分不可理喻的。由此可见,了解一些权证知识,认识权证的行权价值,避免操作失误,是保障投资成果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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