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争取长城资产公司撤销起诉,争取北海市政府作出还款计划
见习记者仁际宇
本报讯北海港(000582)今日披露,9月17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起诉公司为北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纠纷一案,广西高院已同意并解除了对公司的所有银行查封,公司正继续协调有关方面,争取长城资产公司尽快向法院撤销起诉公司,争取北海市政府作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方案,或用其他单位资产置换公司担保,以解除公司担保责任。
据了解,北海市政府为了筹集资金扩建北海机场,由公司1998年为北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工行北海分行贷款1870万美元及其利息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1998年3月20日至2010年6月23日,北海市财政局为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给予了反担保。1996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并形成了决议,但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至今也未曾进行过任何信息披露。公司也从人民银行贷款卡中未能查询到本项贷款担保记录。
由于北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完全履行分期还款义务,工行北海分行已将此项债权转移给了长城资产公司。长城资产公司向广西高院提起诉讼北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涉及公司的诉讼标的为本金657万美元和利息470万美元;法院裁定了查封或冻结公司价值为657万美元的相关财产,并执行查封了公司在北海建行、北海工行、北海农行的银行账户及石步岭港区9宗土地使用权。
公司认为,此项担保是多年前公司“政企不分”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公司与北海市政府、长城资产公司协商的情况分析,公司有望在近期解决以上问题,且北海市财政局已经提供了反担保,此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经营利润和2007年全年的经营利润没有造成影响。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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