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 李葳
农产品(000061)日前公告,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8565446股股票(占总股本2.21%)无偿划转至其名下持有。
划转后,深圳市国资委由原持有8870万股,占总股本22.88%;变为持有9727股,占总股本的25.09%,仍为第一大股东。
该次股权转让是2004年深圳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的延续,有利于农产品公司的股权进一步明晰,同时也是全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举措。通过直接管理,提高优质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
2004年,深圳市国资委先后下发《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和《关于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划归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通知》。
依据文件精神,深圳市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即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和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于2004年10月重组合并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合并后,上述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先持有的国家股,被划归深圳市国资委或者新成立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有。
深圳设立投资控股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管理一些小的、分散的股权。而且投资控股公司不同于原来的三家资产运营公司,它本身不扮演出资人角色。
目前,深圳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能的企业一共24家,其中就包括投资控股公司。而投资控股公司管理着十几家企业,同时还管理原来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小而分散的国有股股权。
深圳国资管理体制的变革已历经三个阶段:1987年7月,深圳率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有资产管理专门机构市投资管理公司。1993年9月,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同时设立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国资委的常设办事机构。1994年8月,市国资委决定将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改制成与市投资管理公司性质相同、机构相平行的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并将已核定的9.27亿元国有净资产授权给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当年底,在深圳物资总公司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由此,深圳形成“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层次管理运营模式。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深圳“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在实际运营中遇到挑战,渐渐出现一些弊端.如中间层公司并不满足于“资产运营”而进行“业务运营”。中间层公司的行为带有较强的政府色彩;中间层公司对企业的管理控制常常与公司治理规则发生冲突。为了消除上述弊病,深圳市启动了2004年国有股管理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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