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证券公司与银行的第三方存管业务全面开展以来,银行与券商之间的合作越来越深入。记者近期从各方了解到,券商和银行针对自己的“混业经营”开展了不少合作。不仅银行派工作人员入驻证券公司营业厅接受股民的资讯,一些券商也开始扮演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双方各展其长,互帮互助共同奋战“混业领域”。
证券营业厅设“银行窗口”
第三方存管业务开始办理后,上海部分银行与券商“互驻”对方营业部现场,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这不仅为股民带来便利,还使银行与券商分享客户资源达成双赢。
在光大证券某营业部银行资询窗口,一位40岁左右的倪先生告诉记者,他需要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但陌生的流程让他摸不着方向,由于工作繁忙又无暇银行证券公司两头跑。“现在银行入驻证券营业厅让我们方便了不少,可以在营业厅现场与银行咨询、签约一次搞定了。”
光大证券媒体总监王娇娇告诉记者,“光大证券一些较大的营业厅都开办了银行窗口,邀请多家银行到营业部现场。”此举不仅方便股民不用再跑一次银行,而且在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同时,如果发现问题有银行方面在场,也能方便及时合力解决,这大大提高了彼此业务办理的效率。
在上述营业部,一位浦发银行的俞姓派驻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入驻证券公司不仅能协助证券公司一起完成好预约开户、理财咨询等服务,同时还会有一些股民进行银行基金理财的咨询,这其实也是间接为银行业务增加客户源。
每日都会驻足营业部的陈阿姨告诉记者,“我本来以为打新股只能通过证券公司交易进行,没想到银行也有打新股产品,而且年收益率也不低,所以我也参加了。”
虽然银行和证券公司业务拓展方向不一,但“互驻”模式的确能够在各自开发客户源上达成共赢。
券商成银行“投资顾问”
目前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被暂停审核,于是券商开始寻觅新的“生财之道”。据记者了解,目前不少证券公司已经开始把目光转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券商为这些产品做投资顾问,从而赚取管理费或业绩提成。
建设银行前不久推出的“建行财富”四号一期精选投资类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中金公司就是该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根据建行的发行公告,投资管理人在管理产品过程中,运用其投资技能和风险分析方法,基于自身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上市公司价值的判断,据此作出投资决策。同时,产品采用分成方式提取业绩报酬。根据产品发行公告中的业绩报酬计算方式,如果“开放日前一日产品累计单位净值”大于“上次提取业绩报酬时的产品累计单位净值”,则业绩报酬按开放日前一日产品累计单位净值减去上次提取业绩报酬时的产品累计单位净值的30%提取。可见中金公司在此项业务上收入颇丰,这也完全符合其“混业经营”的理念。
光大证券也作了类似尝试。光大证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俞忠华告诉记者,“光大目前帮助一些银行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咨询指导。”很多规模较大的券商都有各自的研究所,拥有非常优秀的金融人才,而银行往往在专业理财人才上相对缺乏。因此由券商利用其丰富的理财经验,为银行提供理财咨询服务或充当投资管理人,对银行和券商是一种双赢。
王娇娇告诉记者,“由于光大证券有阳光1号、阳光2号产品的经营经验,因此此次光大银行发放的阳光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同赢五号”产品,便邀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团队做投资顾问。”
对于银行和券商业务相互渗透的趋势,上海交大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潘英丽认为,随着金融业向混业经营方向不断靠拢,券商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势必越来越多。“券商要改变靠天吃饭的模式,加强自身盈利规模,减少经营风险,就应该多渠道并进,积极开展混业经营。”像美林等许多国际知名投行,顾问咨询费是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