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毛明江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正式出台,让近期一直对房贷政策动向闪烁其词的沪上银行态度明朗了起来。多家银行均表示,目前正在等待总行的政策口径,同时也会根据上海的具体情况,参照同业作法,制定业务操作细则。
同业公会或订上海尺度 由于建设银行已率先在广东、重庆等地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所以态度最为明确的是建行上海分行。该行表示,总行的相关操作细则已经制定完成,应该在国庆节前就会下发到上海分行。工行、农行、中行三家银行的态度则是,目前正在等待总行的具体操作办法,同时加紧研究学习《通知》的政策条文。四家银行均表示,其还会与上海银行同业公会保持密切联系,希望公会能牵头拟订上海执行新政策的尺度。
交总行正按《通知》要求加紧制定该行房地产信贷业务新规,新规将于近日出台并下发各地分行。其他股份制银行均“正在等待总行通知”。
如何界定“第二套房” 对于关键的第二套房如何认定,《通知》进行了明确,定义为: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即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业内人士认为,关于“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界定应更明确,比如,夫妻双方中有一个已经有信贷记录,并且贷款还未还清,那么夫妻两人中任何一人再买房贷款,都属于第二套住房。
另一个需要界定的是,目前哪些第二套住房贷款实行新的调息政策。《通知》下发后,新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者执行上浮利率基本没有疑问,但文件出台之前已经贷款的第二套房购买者是否要加息?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存量第二套房贷款客户也要上浮利率的话,对贷款购买多套房的炒房者将是沉重打击。同时也将对楼市走向产生影响,无法承受高利率的话,不少资金链紧张的炒房者只能选择抛房。目前商业银行还没收到央行和银监会的具体书面通知。
一位资深房地产金融专家表示,新政从出发点和内容都很不错,但应该尽量堵住新政的漏洞,不能重蹈2003年央121号文件的覆辙。央行和银监会一定要严格检查商业银行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银行进行严厉处罚。如果此次房贷新政又习惯性“流产”,成为“空调”,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