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南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准入条件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扩大到8平方米以下。按照这一新标准,共约5000户城市低保户、住房困难的特困职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据济南市房管局介绍,济南市确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7670元。经调查,目前这个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6.05万户,其中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约5000户。今年年底前,济南市将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并实行跟踪动态管理,确保住房档案的真实性。
今年,济南市提高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保障面积由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提高到12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2元,提高到11元。在实行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的基础上增加了实物配租方式,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
"十一五"期间,济南市将大力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着力解决6万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济南市将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来保障住房资金来源。其中,今年用于住房保障的资金约1.02亿元。
目前,济南市已在6区4县全面建立起廉租住房制度。截至8月底,济南全市受助家庭累计6051户(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原来的1.54平方米提高到12.15平方米。(记者吕福明)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