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9日上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熊选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设想和安排。
熊选国说,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审判指导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严惩了一批严重商业贿赂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熊选国介绍了当前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几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今年1至7月份,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贿赂犯罪案件440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了8.2%,其中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犯罪案件和单位贿赂犯罪案件增幅较大,分别为52.1%和37.3%;二是审判效率大大提高。今年1至7月份,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贿赂犯罪案件3748件,结案率为85.1%;三是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依然突出。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4149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94.1%,较去年同期上升6.3%;四是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判决生效人数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占生效判决人数的27.2%,对社会影响恶劣、罪行严重的商业贿赂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判处。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为了一己之私,不惜利用权力大肆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及生命健康安全,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并已被执行死刑。
熊选国还介绍了人民法院下一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设想和安排。他说,人民法院将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突出大案要案审判,对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员实施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依法予以严惩。在审判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刑法的规定,准确定罪量刑;二是继续做好商业贿赂犯罪政策法律问题研究和指导工作。根据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起草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以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政策界限和法律适用问题,统一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解决少数案件中量刑失衡的问题,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切实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社会效果。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充分揭露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增强人们反商业贿赂的决心和信心,不断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案件查处、政策指导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案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五是抓好督促落实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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