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徐锐
雪莱特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柴国生的告知函称,因公司股东李正辉未履行相关协议及其作出的承诺,致使双方发生股权赠与纠纷。柴国生作为赠与人,已于日前委托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正辉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正辉向柴国生返还其持有的公司股票5223886股、赔偿经济损失17812080.45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同时,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柴国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也已获法院批准,并已实际执行,裁定查封、冻结了李正辉持有的雪莱特股票6186180股及其他资产。为此,裁定同时也查封、冻结了柴国生持有的雪莱特股票7000000股作为财产保全担保。
从雪莱特2007年半年报中可以看到,李正辉当时作为公司的副总经理,持有公司6186181股公司股票,但其在今年8月25日却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以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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