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 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2008年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必须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否则财政不予支付。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分类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单位因特殊要求需自行采购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而且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