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今日发布《上证公司治理板块评选办法》,上市公司同时可以开始自愿申报,申报截止日为11月2日。
根据《评选办法》,公司治理板块的基本原则是:第一,自愿申报,即上市公司自愿申报加入公司治理板块;第二,公正透明,即采取公司自评、公众评议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第三,开放式板块,即不限定加入公司治理板块公司的数目,鼓励更多的公司加入该板块。
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由中证指数公司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板块评选和指数编制过程中提供支持。由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评级机构和专门研究机构等组成上证公司治理特别评议单位,对申报上市公司治理情况予以评议。中证指数公司还将成立公司治理板块评选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评选方法、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审议。指数公司将在公司治理板块评选专家咨询委员会评议的基础上,筛选出公司治理优良的上市公司,构成公司治理板块,并根据评选结果编制公司治理指数。
公司治理板块每年重新评选一次,重评时间为5至6月。中证指数公司根据重评结果于7月初对上证公司治理指数进行调整。在指数运行期间,如出现不符合公司治理板块申报条件的,则立即予以剔除。
评选办法出台后,上市公司开始自愿申报,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公众评议,11月下旬进行初选工作,11月底召开公司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评议,预计12月推出公司治理指数,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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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