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5:00,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如下: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对辖区内“十一”黄金周的接待规模和效益进行了统计调查。
经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汇总,结果如下:
(一)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旅游者1.46亿人次,比2006年“十一”黄金周增长9.6%;实现旅游收入642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4.8%;旅游者人均花费支出441元。
(二)“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全国接待的1.46亿人次旅游者中,过夜旅游者(仅限于住在宾馆饭店和旅馆招待所)为3761万人次,比2006年同期增长10.4%;一日游游客为1.08亿人次,比2006年同期增长9.3%。在所实现的642亿元旅游收入中,民航客运收入29.4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9.9%;铁路客运收入14.8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2.5%;39个重点旅游城市实现旅游收入288亿元;其他旅游城市和景区实现旅游收入309亿元。
(三)纳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的北京、天津、承德、秦皇岛、沈阳、大连、长春、吉林、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黄山、厦门、南昌、瑞金、青岛、洛阳、武汉、长沙、张家界、韶山、广州、深圳、桂林、海口、三亚、重庆、成都、广安、贵阳、遵义、昆明、西安、延安、银川等39个重点旅游城市,“十一”黄金周期间共接待游客5953万人次,其中过夜旅游者(口径同上)为1424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4529万人次,比2006年同期均有增长。
(四)纳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的119个旅游景区(点),“十一”黄金周期间共接待1655万人次,门票收入7.61亿元。
(五)“十一”黄金周期间,39个重点旅游城市监测的181家商业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65.70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8.3%;监测的177家餐饮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0.8%。 (来源:旅游局网站)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