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环保重拳——“绿色外贸”正式出台。昨天,记者从商务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中了解到,商务部可视情况中止环保违法违规企业1年以上3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这对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出口大户的效用将等同于强制停产。
据分析人士解释,“绿色外贸”政策一旦开始实行,各种以出口为主要目的的“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的生产厂家将受到重大打击,迫使这些企业转向从而主动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管,避免了过去环保部门遭受厂家一边罚款一边污染的尴尬。同时,由于“两高一资”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会加剧贸易摩擦,助长贸易顺差的不合理增长,“绿色外贸”政策的实行也将有效遏制这些产品给中国产品形象造成的损害。
上述人士表示,《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商务部正式加入整治环保违规活动当中,同时这也是近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各大部委齐力整治环保违规举措的又一行动。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之前曾表示,环保总局在净化中国环境方面只能发挥“辅助作用”,其他政府部门也必须跟进。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出口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管理,商务部方面还将建立出口企业环境执法档案管理数据库,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整改实施动态管理。
环保总局联合央行、银监会推行“绿色信贷”
7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
据悉,环保总局已向银监会、人民银行通报了第一批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其中部分企业其违法行为主要是经过多次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但长期超标排污。
《意见》规定,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任思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