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达今天公告称,公司自然人股东胡尚书10月12日买入公司股票177868股,至此合计持有占公司总股本5.04%的流通股。但10月15日,胡尚书又卖出公司股票117868股。按照有关规定,胡尚书应在其持有公司股票超过公司总股本5%之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该股东在未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卖出公司股票,公司将向该股东追讨其短线操作获得的违法收入。(陈建军)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