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招商银行(600036.SH,3968.HK)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一项特殊授权,对于投资金额不超过招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含10%)的对外投资项目,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
招行2007年中报显示,截至6月30日,招行总资产达1.1万亿元,净资产为592.36亿元。这表明招行董事会可决定近60亿元的投资项目。
上述议案为招行第一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2.1%的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该议案称,鉴于国内银行业务多元化、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投资额不超过招行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决策。显然,这意味着招行将在综合化经营上有新的动作。
据招行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招行申请59亿元的决策权限,其重要的一项投资就是成立金融租赁公司。
该人士称,招行计划把金融租赁公司命名为招银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注册地在上海。“目前,招行已经和上海市政府进行了充分沟通,上海将给予招行一些比较优惠的政策条件。”不仅如此,招行还计划成立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
根据中国银监会2月份修改的相关规定,国内银行允许建立金融租赁公司。这是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国内银行被迫停止该项业务后的一次突破。经过争取,包括招行在内的五家银行获得成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资格。
在综合经营方面,招行近期的一个对外投资项目是收购招商基金。8月28日,招行董事会公布了招行拟收购招商基金股权获国资委批准的信息。公告称,招行拟向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招商证券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招商基金的10%、10%、10%及3.4%的股权,交易总额为1.74亿元。收购完成后,招行将持有招商基金33.4%的股权(招商证券、荷兰投资分别持有33.3%、33.3%)。
如果将独资成立招银金融租赁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和收购招商基金股权合在一起来看,已经显示出招行多元化经营的样本路径。而上述三个事项仅涉及不足24亿元的资金,看来,仅仅是在59亿元授权的盘子里,招行还有新的行动即将发生。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任何投资额超过净资产50%的对外投资项目均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相对50%上限而言,此次10%比例的授权已经相当之小。”招行有关人士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出于提高决策效率的考虑。“因为要开一次股东大会,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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