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湖南出台《关于加强城市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意见》,力争用5-8年时间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严重不足问题,保障城市适龄儿童、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关专家测算,贯彻这一政策,湖南每年可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聚资10亿元以上。
现状:城市中小学年资金缺口超10亿 据悉,2006年,湖南省城市小学缺学位24.8万个,初中缺学位18.3万个,造成了严重的“大班额”。小学最大班额超过80人,初中最大班额超过100人。湖南省城市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分别排到全国第4和第5位。
据测算,2007至2020年,我省城市中小学年均用地需求约4380亩,年均新建校舍面积145万平方米,年均投资需求约21亿元,按现行投入渠道,年资金缺口将在10亿元以上。
原因:6年城市学龄人口增加111万 随着城市化发展,城市学龄人口迅速增加。2000至2006年,全省城市6-14岁的学龄人口增加了111万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大量进入城市就读,2007年春季学期全省在城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的达到20.4万人,已占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7%。
住宅开发商配套建设义务教育设施的政策难以落实也是重要原因。少数开发商采取“分期开发”或“化整为零”的办法,将住宅区居民规模定在4000人以下,规避了配套建设义务教育设施的责任。2000年以来,全省城市新建住宅1.75亿平方米,其中成片开发的新建住宅区1836个,建设面积1.29亿平方米,应配套建设小学420所、初中185所,实际仅建小学182所、初中81所。
解决:加大投入保证教育设施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建设经费用于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并逐步提高。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确保50%以上用于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总额的15%至20%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舍修建,并主要用于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从2007年10月1日起,长沙市城区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20%的比例专项用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其他市州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县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提高部分专项用于城市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各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依法按标准自行配建义务教育设施的,可抵扣应缴纳专项用于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徐媛章仙踪王轩)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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