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纳入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电子结算系统进行资金统一 结算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下称:牡二电厂)一、二期工程发电机组 “上大压小”的议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 减排工作会议的精神,公司所属的牡二电厂4×100MW在关停之列,按照国家的相 关产业政策建设2×300MW供热机组,接替关停机组的热负荷。按照2006年的价格 水平计算,该工程可研估算计划总资金258582万元,单位造价4310元/千瓦。该项 目注册资本金为全部投资的20%,其余资金为申请银行贷款。另外,配套热网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51018.54万元。
    四、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10月27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六、聘任张利为公司总会计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