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0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重庆已开始建立城乡统筹低保制度,将实行“工作机制城乡统筹、保障标准地区有别”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将享受与当地城市困难群众一样的低保保障标准。
截止到9月底,重庆已审批农村低保对象70.18万人,全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91元,人均月补差26元;同时有83.35万人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均月低保金为99元。
重庆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华强介绍说,重庆正在进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在立法论证中,多数人认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是地区有别而不应该是城乡有别,因为在同一区域内,其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与消费价格指数应该基本相同,同时农村居民虽然拥有承包地,但其承包地收益已体现在家庭收入的计算之中,不应在保障标准上再做区别。因此,草案已确定了“工作机制城乡统筹、保障标准地区有别”的城乡低保工作原则。
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袁天长表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验的战略部署,重庆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率先统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