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放弃申请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二、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8亿元;票面金 额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为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5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区间为0.5%-2.8%;本次可转债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 实行优先配售,即每股A股配售2.123元。
    三、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四、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16日14: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19”;投票简称为“南山投票”。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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