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彭友本报实习记者周鹏峰
昨日,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上海信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为担保方的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合化学”)同时出现在被告席上。
不过,由于第一被告信弘投资表示,公司还有能力解决与中泰信托借款纠纷,并力争短期内以现金偿还借款,尽量不让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因此,中科合臣被质押给中泰信托的股份尚无易主之虞。
2005年5月9日,中科合臣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化学已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给中泰信托,为上海恒和经济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出质,质押股份总计2109.1万股,期限为8个月。
而信弘投资的前身即为上海恒和经济担保有限公司。中科合臣2006年报显示,信弘投资持有中合化学28%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记者在庭审结束后了解到,目前,中泰信托与各被告方已商定出一套初步调解方案,正等待审批,本周末前还将有更为明确的调解方案出台。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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