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8日电(记者梁娟)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上午对被骗群众3万余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的陕西益万家公司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主犯郝永生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扣押、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将由扣押机关西安市公安局依法发还给被骗的益万家公司会员,并依法继续追缴未追回的赃款。
法院审理查明,郝永生、蒋金政、张涛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报注册资本的方式,注册成立公司,在一无资金、二无任何合法收入和利润的情况下,以“消费积分”方法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现金积分”方法,集资诈骗。
陕西益万家公司自2004年12月起至2005年12月23日案发,致使35428名群众直接受骗,累计非法集资8604万余元,其中给会员返款5020余万元,实际骗得358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郝永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蒋金政、张涛等其他8名从犯和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3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罚处3万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另据了解,陕西益万家公司集资诈骗案破案后,公安机关共冻结和追缴赃款3059万余元。法庭宣判后,扣押机关西安市公安局将依法发还给被骗的益万家公司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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