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六成以上国内企业曾有过公益慈善行为。同一调查表明,这一比例远超跨国企业。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葛道顺日前在郑州说,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1年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四个城市所做的调查统计,64.9%的中国企业曾向慈善组织捐物,有过捐款经历的则达41%。
该调查同时表明,2000年跨国企业参与捐赠的只有26.3%。
据葛道顺介绍,2007胡润慈善榜企业捐款额的前十名中,有7个是国内企业。葛道顺表示,这个榜单是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有力佐证。
葛道顺解释说,之前曾有报道如“中华慈善总会80%的善款来自海外”,由此导致有人误认为国内企业对社会缺乏责任意识,但实际上,中华慈善总会本身主要就是以海外华人为募款对象,所募善款的比例自然以海外居多。
中国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表示,目前慈善信息统计机制建设不健全,有很多本土企业的慈善行为并未登记,是人们误解民族企业的重要原因。他告诉记者,实际上近几年来,中国本土企业表现出越来越强的社会责任感,尤其是在每年的抗灾救灾工作中,当地企业表现都十分踊跃。
郑远长认为,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社会、个人缺位的现象都比较严重,尽管国内企业的表现不能说十全十美,但不应把慈善事业的责任全部归于企业承担。近年来,国家已相继出台减免税收等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和规范企业的慈善行为。同时,全社会应当树立“人人行善”的意识,从自我做起,将爱心转化为行动。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