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
    三、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须经有关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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