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4日,皖能电力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证监会同意豁免皖能集团因控股子公司安徽省新能创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安徽省电力公司持有的皖能电力股份而增持1100万股(占 总股本1.423%),合计持有皖能电力65.7%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受让完成后,皖能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88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65.7%;其中,控股子公司新能创业持有58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58%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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