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昨日表示,中国对欧盟10个纺织品类别的双边数量管理将于2007年底结束。自明年1月1日起,中国所有对欧纺织品出口不再受任何配额或数量限制。但为避免出现类似2005年初对欧纺织品出口“井喷”现象、导致贸易摩擦加剧的局面,中欧双方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了一致意见。
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欧双方将把备忘录中的8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
根据中欧双方9月28日达成的共识,在取消所有输欧纺织品数量限制的前提下,中方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衫)等八类输欧纺织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备忘录下的2类(棉布)、39类(桌布)两类输欧纺织品则不在此列。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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