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优先轮候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对这个许许多多低收入家庭关注的问题,昨天,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中,被拆迁家庭、包括优抚家庭等在内的特殊家庭等三类家庭可优先轮候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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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申请审核程序以及轮候配售都作了新的调整,今后北京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实行严格的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组织轮候公开摇号配售。11月12日,北京经济适用住房新的申请审核手续正式启动,群众踊跃咨询并申请,仅12日和13日两天就接待咨询群众一万多人。加上此前有10余万北京家庭已经通过了老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但还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因此,什么样的家庭能优先轮候配售、早日买上经济适用住房成了众多市民关注的热点。
对此,昨天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下三类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轮候配售:第一类,三种被拆迁户———房屋坐落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第二类,特殊家庭———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第三类,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持“老审核表”申请家庭优先———即已通过老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尚未购房、且已按照现在的审核标准和规定程序申请轮候并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轮候配售房源。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优先轮候配售的申请家庭,在向街道递交经济适用住房核定表的时候,需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他的提示,优先轮候中的三种被拆迁户申请家庭,需提供拆迁情况证明;有重残人员的申请家庭,需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的申请家庭,需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优抚对象则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优抚证件,包括:《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抚对象身份的相关证明。特别提醒申请家庭注意的是,这些证明材料递交的时候,需要同时递交原件和三份用A4纸复印的复印件。
那么,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如何界定?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严重残疾人员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区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的家庭。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以上患有以下病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病。
财经提示 申领新核定表可就近去街道 针对昨天不少朝阳、海淀等区县市民在寒风中大老远到崇文区东花市原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窗口领表的现象,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再次提醒,西城、崇文区等街道审核窗口已开放的城区,居民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地申领经济适用住房核定表,而海淀、朝阳等城区以及远郊区县的居民,等街道审核窗口开放后就近申领即可。
昨天上午8点半刚过,东花市原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窗口———现在的市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已经聚集了10多位市民。9点整,东花市市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开门,1号和2号窗口同时开放接待这些居民。记者看到,拿着已经通过审核的老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的居民一律被“劝回”———“您有这个审过的表,直接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就行了,街道办事处会告诉您下一步怎么办的。现在还没有开放?不要着急,下周各区街道审核窗口都会陆续开放,您去前先打个电话问问,省得白跑一趟。”而其他前来领表的人都被告知,最好回户口所在地街道窗口办理,因为即便是拿身份证在此登记领表,也要拿回去填写并且填完后必须交回户口所在地街道窗口。
记者注意到,来的人虽然有的听从劝告回去了,但还是有人坚持拿表,可并不是想拿表的人都能领到核定表:登记前,得接受工作人员对上年家庭总收入、住房面积等问题的询问,基本符合条件的才能凭身份证登记领表,登记的内容有6项: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口、上年家庭总收入、住房面积、具体到街道、社区的户籍所在地,工作人员一再强调:“登记内容要真实,要和填表内容一致,因为要作为您的信息录入到计算机保存的。”
“经济适用住房新政策规定就近申请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方便老百姓,符合条件的居民就近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领核定表就行,不用老远跑到东花市领表,因为将来填完也须递交到街道。”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市民。而针对那些街道窗口还尚未开放的其他区县居民,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提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即便是领回核定表后,填写、盖章也需要花一周左右时间,因此,广大市民不必着急,相反,可以借这段时间了解政策,做好相关填表准备。(余美英)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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