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宣布,截止到10月底,我省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达867万人,覆盖率为70.1%。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到今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将达到1000万人,要覆盖到80%以上的全省城镇非从业居民。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居民医保大幅扩面的基础上,明年我省会调整完善政策,提高参保居民的保障待遇。
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说,到9月底,全省76个统筹地区全部公布了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并接受居民的参保申请。10月1日起,全省所有统筹地区的参保居民,生病后到医院就诊,只要符合报销的条件,全部能在当地医保基金报销医药费。我省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居民医保制度全面覆盖、参保居民能全面享受到医保待遇的省份。
由于我省不少地方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早先制定的政策,目前仍可按此政策运行。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各地正在准备,总体上从2009年起,全省县城以上的居民,凡原来已参加“新农合”的,全部转入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按省政府要求,到12月底,全省居民医保(含新农合)要覆盖80%以上的非从业居民,参保人员要达到1000万人。
据统计,到10月31日,全省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人数达到867万,比9月底增加148万,覆盖率为70.1%。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为530万(含学生儿童288万),参加新农合的为337万人。其中,苏州、镇江、盐城、泰州、淮安、南通、常州等7个市的参保率已达80%。
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说,在剩余的1个多月里,再增100多万参保居民、完成省政府的目标要求是没问题的。目前,全省参保居民的整体医药费报销水平已达到50-60%,其中苏北欠发达的县城参保居民报销水平在50%以上,苏南等地的报销水平则达到60%。明年起,我省将完善现有的居民医保政策,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报销水平。(于英杰)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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