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杨森的外方控股股东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公司)通过回购分散在西安杨森4个中方股东手中的股权,控股比例由原先的52%提升至70%。有业内人士指出,外资制药企业初进中国市场时,由于市场和政策的需要,不得不选择与中方合资建厂,而等到其在中国发展到了一定地步,集中回购股权成为一种必然。
作为我国的第一家合资药企,西安杨森除了外方控股股东强生公司外,还有陕西汉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江药业”)、陕西省医药总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和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4个中方股东。
11月20日,华邦制药(002004)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汉江药业拟向强生公司转让西安杨森1.8%的股权,并已获得商务部批准。
据悉,目前强生公司方面已经与其余3家中方股东进行了洽谈,并回购这几家公司手中的部分股权,回购的方式按照中方股东同比例转让进行。比如汉江药业持有西安杨森4.8%的股权,将其中1.8%转让给强生,转让比例达37.5%。这意味着其它中方股东也将所持西安杨森股份的37.5%转让给强生公司。由此推算,中方占西安杨森的股权从原先的48%下降至30%,而强生公司的控股比例则提升至70%。
此前不乏外资药企回购中方股权的先例。如荷兰帝斯曼公司就曾收购过上海医药集团旗下罗氏维生素36%的股权,将其变为帝斯曼在中国的全资公司,而上海医药集团也曾相继向外资控股方出售近10家合资药企的股份。 (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田瑛)